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因權利人保管不善遺失(滅失),現聲明作廢。公告期限為十五個工作日,如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滿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我局將按規定予以辦理不動產登記。
1、權利人:章林芳,不動產坐落: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越秀悅府5幢1單元2402室,不動產權證書號:浙(2017)余杭區不動產權第0201223號。(上述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鳳新路366號瑞鴻大廈,聯系電話:0571-89392899)
2、權利人:郎駿超,不動產坐落: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杭庭6幢2單元1302室,房屋所有權證:余房權證余移字第14360386號,土地證號:杭余商國用(2014)第29300號。(上述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鳳新路366號瑞鴻大廈,聯系電話:0571-89392899)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余杭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