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要求,行政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仁和街道組織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圍
此次清理范圍是2011年1月1日至2023年03月31日仁和街道制定發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清理過程
一是仁和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內容的調研論證;
二是在余杭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意見;
三是由仁和司法所合法性審核,經審核沒有意見;
四是經過本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并通過, 且黨政綜合辦公室、司法所列席會議。
四、清理結果
經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擬修改或已修改3件,決定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仁和街道辦事處
解讀人:嚴華
聯系電話:8639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