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各辦(中心)、下沉站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 號)要求,我街道對前期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街道班子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0件、決定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擬修改或已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具體目錄見附件)。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擬修改或已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仁和街道辦事處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仁和街道辦事處
2023年9月26日